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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

感受红色文化,传承苏区精神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嘉应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8号)部署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教社科[2008]5号文件有关“完善实践教学制度”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改进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的几点思考”上做出“把课讲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我校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为基础,积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在授课教师设计、部署实践教学内容,并给大学生进行理论指导的基础上,从5月8日至6月5日,利用周末时间,租用车辆100多驾/次,组织2014级全体3631名本科生赴红色基地现场,开展“感受红色文化,传承苏区精神”的主题实践教学活动。本学期的红色基地实践教学地点包括叶剑英纪念园、中国(梅州)移民纪念广场和世界客侨移民展览馆,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纪念馆、大埔县三河坝革命纪念馆、中山纪念堂、大埔县博物馆等。
    此次红色基地实践教学活动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邱国锋校长多次指导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的实施情况,并提出三点希望和指示:一是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协调解决经费问题,多部门共抓安全问题,让广大学生获益;二、实践教学要由校内走向校外,市区外甚至省外,丰富实践教学内容;三、实践教学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大学生感受民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督导组等部门经过多轮充分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制订,力求达到确保安全、务求实效的目的,该方案在校长办公会议上讨论通过后由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二级学院相关指导教师等共同实施。所有参加实践教学的大学生在任课老师现场指导和考察基础上,需要完成一篇实践报告或心得体会。
    负责指导实践教学的老师表示,梅州市是全国五个之一、广东唯一全区域属于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作为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织部分,具有丰富实践教学资源。通过对革命历史、改革开放史、客家发展史以及梅州经济建设成就等的现场教学和感悟,利于加深大学生的感性认识,激发大学生对革命先辈的缅怀之情,培养大学生忠于党、忠于国家、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浓厚感情。大学生们参与实践教学后纷纷表示,此次“红色实践”启迪收获大、教学效果好。通过叶剑英纪念园、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纪念馆、三河坝革命纪念馆的现场学习感悟,深刻领会了朱德、周恩来、叶剑英等革命伟人的丰功伟绩,接受了一次印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美术学院1401班的蔡鑫同学说“在这次充满意义的实践中,不但丰富了我们的社会见识,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自身素质的修养,让我树立起义务服务社会的思想和坚持不懈的勇气;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明确了人生目标,为将来更好的回报祖国、服务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探足社会的一个很好的平台,然而这个平台后面的感悟我们将受用一生。”
    此次“感受红色文化,传承苏区精神” 主题实践教学,得到了大埔县委县政府、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和松口镇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对嘉应学院组织大学生到红色基地进行实践教学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实践教学的开展给予密切的配合,提供了包括免费开放参观点、安排解说服务、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等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师生们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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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嘉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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